法律法規
為提升增減掛鉤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水平,夯實業務工作基礎,加快實現全省脫貧攻堅戰略目標,省國土資源廳于近期正式出臺《四川省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管理辦法》和《四川省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流轉管理辦法》(下稱“兩辦法”)。此次“兩辦法”的出臺是省廳在全面總結前期改革成果和地方試點經驗基礎上,經認真研究,結合我省實際,對強化各級各部門職責分工、優化項目區設置、創新技術核查手段、維護農民權益以及節余指標流轉使用等方面做出的進一步深化改革,旨在高效率、高標準、高質量規范推進試點工作,為助推脫貧攻堅增添更加強勁的動力。
近年來,全省國土資源系統按照“局部試點、封閉運行、規范管理、結果可控”的原則,積極開展增減掛鉤試點,探索統籌城鄉建設用地整治和合理調整使用,有效促進了耕地保護和節約集約用地,明顯改善了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有力推動了農業現代化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災后恢復重建以及脫貧攻堅作出了重要貢獻,在優化項目區設置、簡化優化管理方式、維護農民權益、強化監督考核管理等方面形成一系列典型經驗和成功做法。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脫貧攻堅擺到治國理政的突出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向前推進。我省國土資源系統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在國土資源部的大力支持下,不斷深化國土資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統籌運用國土資源支持政策,持續強力推動增減掛鉤、土地整治和地災搬遷“三大項目”,有力助推了全省脫貧攻堅進程。實踐表明,增減掛鉤政策在支持扶貧開發及易地扶貧搬遷中,既為脫貧攻堅提供了有力的建設用地保障,又為農民住房、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業產業發展提供大量的資金支持,受到地方政府和當地農民群眾的真心歡迎。
《四川省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管理辦法》
此次試點管理辦法修訂的總體思路是,在堅持現行試點管理辦法基本框架的基礎上,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決策部署,吸收近年來探索改革增減掛鉤試點管理的有效做法,明確政策邊界,規范、簡化程序,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
修訂的重點:
強化分級管理負責制。明確省廳負責全省增減掛鉤工作的總體部署和組織管理。市級國土資源部門負責轄區內增減掛鉤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等。縣級政府是開展增減掛鉤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拆舊整理復墾、農房及基礎設施建設等相關建設工程項目立項、實施等工作。縣級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編制項目區實施規劃,編制具體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項目區規劃在線備案等。明確增減掛鉤專項規劃由縣局編制、市局審批、省廳備案。
改進實施規劃管理。明確建立實施規劃備選庫制度,下放備選庫管理權限,由市局組織入庫審查并按季度報省廳備案。明確市局應在省廳下達指標6個月內從備選庫中確定實施規劃上報省廳,逾期未報的,省廳將收回指標予以調劑安排。
細化項目區設置標準。除國家和省特殊規定外,明確項目區拆舊區應控制在1個鄉鎮內。拆舊地塊應相對集中連片,拆舊指標規模應控制在5-30公頃,農民集中居住區人均綜合用地面積不低于50平方米。
優化項目區變更程序。借鑒自貢試點經驗,明確變更的條件及變更方式,實行拆舊區變更和驗收同步申報、同步審批;縣局負責舉證、省廳負責核查。
完善技術核查標準。明確在實施規劃批準和驗收環節,廳相關事業單位要運用最新遙感影像等先進技術手段,結合最新變更調查成果,對項目區實現100%全覆蓋技術核查,對發現的疑問圖斑應采取無人機或者實地踏勘等輔助手段100%全覆蓋校核。明確縣局自查和市局初驗都應當對項目區實現100%全覆蓋;對驗收未通過的,提出了相應處置措施。
改革建新區管理方式。針對貧困地區節余指標在市域或者省域范圍內流轉使用的情況,明確建新方案可以單獨編制、單獨申報。
切實維護農民權益。明確項目區實施應實行論證、公示制度;提出堅持群眾自主的原則,因地制宜選擇住房或者貨幣化安置,通過貨幣化安置的,按照集中住房安置的人均綜合用地標準預留指標在當地支持農村發展。
強化監督和考核要求。明確市、縣應建立由國土資源部門牽頭,發改、財政、住房城鄉建設、農業、審計、扶貧移民等部門共同參與的項目監管機制;省廳實行年度例行評估和日常監督檢查制度。省廳對各地進行年度評估,并將評估結論作為下達增減掛鉤指標的重要依據;組織對上一年度已驗收實施規劃進行抽查核查。
《四川省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流轉管理辦法》
為更好地發揮增減掛鉤政策支持脫貧攻堅的作用,促進和規范節余指標流轉,結合我省實際,特制訂此管理辦法。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指標流轉雙方必須是市(州)或縣(市、區)政府。雙方相關信息統一在廳流轉信息平臺上公示,雙方自行確定流轉對象并協商簽訂協議,協議在信息平臺公示且無異議的,廳予以備案并及時更新臺帳。二是搭建流轉信息平臺。省廳負責搭建節余指標流轉信息平臺,負責審核、發布節余指標信息、流轉